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桂水水保〔2017〕14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办水保〔2019〕1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等要求,我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对南宁市一新街(新塘路-亭洪路)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9月28日至2024年10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南宁市富宁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或广西南宁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南宁市富宁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下津路8号标准厂房1号厂房2号厂房连廊1号厂房六层厂房
联系人及电话:施家涛/15077036025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咨询单位:广西南宁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57号虎邱商业综合楼第十层
联系人及电话:陈春芳/14795392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