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中船广西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南翼(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中船广西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南翼(一期)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中船广西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钦州市钦州港三墩大道一号
5、总投资:28990万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分段装焊车间,建筑面积为20417.50㎡;涂装车间,建筑面积为2947.60㎡;危废仓库,建筑面积为220㎡;空压站,建筑面积为1175㎡;及建设事故池、初雨池、门卫室、总装场地、成品堆场、露天堆场、道路及外场管网等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船广西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总
联系电话:0777-5989038
电子邮箱:724824208@qq.com
联系地址:钦州市钦州港三墩大道一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广西南宁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71-3924767
电子邮箱:gxnnsyhb@163.com
通信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57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中船广西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7日